为了能进入或停留在德国,中国公民以及大部分非欧盟国家的公民需要获得居留资格。根据在德居留时间的长短以及计划开展的活动,针对具体目的区分不同类别的居留资格。其中包括:申根签证和德国国家签证、居留许可和定居许可。为了在德国工作,申根签证通常来说是不够的,需要居留许可。中国申请人若计划长期留在德国必须首先申请德国国家签证以进入德国,然后在德国当地申请居留许可或定居许可。
居留资格原则上必须在进入德国之前向当地德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提出申请。相关签证会在数周内在申请人的原籍国发放。签证申请费用大致为申根签证80欧元,德国签证75欧元。居留许可的额外费用最高为100欧元。
申根签证持有人在进入德国短期逗留期间,可以在连续180天内累计逗留最多90天。常规的申根签证允许持有人一次进入申根区。也有多次入境签证,允许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多次短期停留在申根区(允许签证持有人,连续180天内累计逗留天数不超过90天)。可颁发最长为期五年的多次入境签证,如果申请人经证明符合频繁旅行活动的要求,并且在之前合法使用先前授予的签证。
中国的商务访问者通常可从连续180天内最多逗留90天的短期逗留中受益,不需要持有居留许可,尤其是为了在德国从事:
- 在德国为其中国雇主完成合同谈判或监督合同的实施,或者
- 为其中国雇主设立、运营或监督业务部门
通常在公司设立筹备阶段的大部分活动,申根签证即可满足。此类签证持有人在德国逗留不超过90天,在此期间可以完成基础的筹备工作。这些工作包括:
- 公司章程的签署和公证
- 在商业登记簿中注册的申请(由德国公证人提交)
- 工商局注册(在德国至少有一名现场代表)
- 公司成立阶段的其他准备活动
- 与业务合作伙伴谈判和签订合同
持申根签证可前往德国成立公司,但仅此一项并不能确保日后可获得居留许可。如有需要,应及时申请以独立经营或从业为目的的居留许可。此外,若成立公司的过程超过90天,也须申请居留许可。请注意,持有香港或澳门特区护照的公民,他们无需签证即可在德国停留90天。
长期逗留
计划在德国长期居住的中国申请人必须首先申请入境德国的国家签证,然后在德国当地申请居留许可或定居许可。居留许可或定居许可持有人在任何180天内可以长期居住90天以上,并可以自营型或受雇型在德国工作。居留许可明确说明是否允许从事有酬职业。德国居留法没有规定具体的工作许可。居留许可是临时居留权,而定居许可不受时间限制。此外,定居许可自动包括从事有酬工作的权利。